解读韩国“新村运动”成功秘钥
让农民成为脱贫主角-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摆脱贫困”是当今各国共同关心的议题,特别是当下新冠疫情肆虐,经济困难群体在全球有“不降反升”之势,让国际社会感到担忧。在东亚,改善并提高农民生活状况,使之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其中既有中国将于2020年达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由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包括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韩国“新村运动”一举成功改变农村落后贫困面貌,成为创造“汉江奇迹”的重要引擎,为全球津津乐道。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年是韩国“新村运动”创立50周年,纵观其发展历程,能发现其成功秘钥便是“让农民成为脱贫主角”。
关乎国本的课题
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韩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80%的农户住着茅草屋,每年四五月份都无一例外会迎来“青黄不接”,百姓生活极端艰辛。韩国《新东亚》月刊曾描述:每年春天一到,几乎家家户户的粮桶都见底了,不少人靠草根树皮为生。缺粮少吃的贫农经常要到地主家借高利贷维持生计,从富农那里赊借高达50%年息的“对半利粮食”。到了春秋季的收获季节,好不容易收割来的粮食都要用来还债,手中的余粮也被剥削殆尽。到了农闲期,村庄里不少人都靠酗酒或赌博来打发无聊的时光,一群赌徒完全丧失了干活的欲望,偷、盗、抢劫事件频发。于是乎,近80%的韩国农民陷进高利债的深渊,看不到希望,更找不到出路。
农村发展一片萧条,也让韩国统治者念兹在兹的国家工业化举步维艰,因为农村羸弱的购买力导致工业品在国内消费市场根本无人问津。不仅如此,农业生产力的严重不足,也让韩国不得不每年花上数亿美元从国外进口粮食,毫无意义地消耗着本该投向工业生产的资本,韩国城乡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迫切需要找到出口。
从政治层面上讲,灾难性的农村贫困问题动摇着韩国国本。当时朝鲜开展“千里马运动”,到20世纪60年代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比韩国要高出一大截(1965年朝韩gnp分别为162、106美元),这让执政的朴正熙总统感受到“压力”。同时,朴正熙还十分担心农村的落后会导致左翼思想向韩国底层渗透,导致自身统治地位的瓦解。
从五大阶段走来
经过反复调研和问计智库,1970年4月22日,以军人威权“说一不二”的朴正熙毫无征兆地在全国地方长官会议上提出“建设新村”的口号,把振兴农村定为国策。在政府主导下,1970-1971年,韩国开始大张旗鼓地推进“建设新村”事业,向全国33267个村庄各提供336袋水泥,重点支援农村道路扩建、修建共用洗衣场及自来水设施等。得益于各村庄对“建设新村”的热情和参与,“建设新村”刚迈出第一步就取得超乎期望的成果,从1972年起,“建设新村”事业转而将农村环境整治与改善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并推广到全国,轰轰烈烈的“新村运动”从此拉开了大幕。
韩国《月刊东亚》总结了“新村运动”的大致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目标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如改善厨房、屋顶、厕所,修筑围墙、公路、公用洗衣场,改良作物、蔬果、畜禽品种等。自1970年冬开始,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激发农民自主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创造性,塑造勤勉、自助、协同的精神。顶层设计方,内务部(今行政安全部)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建立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并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还建立“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培养大批新村指导员。经过基础建设阶段,“新村运动”初步改变了韩国农村的环境面貌,引发广大农民共鸣,调动了他们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妇女也开始参与各种社会活动。
第二阶段是扩散阶段(1974-1976年),“新村运动”迅速向企业及城市扩大,成为全国性现代化热潮。原来行政划分的自立村,根据村民的收入情况改划为福利村,把之前重在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的工作延伸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修建了村民会馆和自来水设施,以及生产公用设施,新建住房,发展多种经营。韩国政府意识到“带头人”的关键作用,广泛开展对新村指导员、国家各级公务员、社会各界负责人的教育,动员理工科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科技人员轮流到农村巡回讲授和推广科技文化知识和技术,政府和国有银行优先向卓有成就的农村提供贷款,并在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形成“奖优罚劣”的竞争体制。这一阶段,韩国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业连年实现丰收,工农业差距显著缩小。
第三阶段是充实提高阶段(1977-1980年),随着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社区经济开发日趋红火,“新村运动”重点调整到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为广大农村提供各种建材,支援农村文化住宅和工农开发区建设,并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提高农民抗御产业风险的能力。这一阶段,由于韩国政局动荡,“新村运动”往往变成实权人物“损公自肥”的幌子,受到舆论责难,也使得这场运动开始由政府主导的“下乡式运动”转变为民间自发,更注重活动内涵、发展规律和社会实效的群众活动。
第四阶段是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政府出台新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全国性新村运动民间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只是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质、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手段,鼓励农民发展复合式经营,支持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继续提高农民收入等。当时,农民普遍认为,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已接近市民生活水准。
第五阶段是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随着韩国经济快速发展,一派繁荣气象从城市开始向四周农村扩散,尤其社区文明建设与经济开发形成“两驾马车”。政府倡导全体公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并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同时,积极推动城乡流通业的健康发展。耐人寻味的是,“新村运动”进入国民自我发展阶段后,当初为农村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政府机构逐步弱化,而具有客观生存与发展规律,有助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民间机构(如农技培训组织、农村教育机构、农民协会等)却蓬勃发展,并在不断优化结构中生机盎然,传承着“新村运动”的精神和理念。
政府要当“愚蠢的商人”
韩国《亚洲经济》指出,“新村运动”尽管遇到过曲折,但能够让农民几十年里心甘情愿地“守住黄土地”,成为这场运动的“主角”,要害就是农民自己有了成就感和成功感。1971年,韩国250多万农户中约有80%还住在茅草屋中,但到1977年,全国农民都住进换成瓦片或铁片房顶的房屋。60年代末,韩国只有20%的农户能用上电灯,大部分农户还在古老煤油灯下生活,到1978年,98%的农户都装上电灯,90年代全国已实现电气化。1971-1975年,全国农村新架设6.5万座桥梁,各村都修筑宽3.5米、长2-4公里的进村公路。到70年代后期,除个别极为偏僻的农村外,全国实现村村通车。在此期间,普及的供水和排污系统也大大改善了农村的饮水和卫生条件,减少了由水源引起的疾病。
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被彻底激发出来,农村劳动力的热情被解放出来,同时政府推广“统一系”的水稻高产新品种和先进技术,使韩国水稻生产跨入划时代的发展阶段。农民们在水稻生产中,学到共同合作的“集团栽培”方式,使得水稻高产品种在极短时间内推广到各地农户,提高了全国农民的水稻栽培水平,从而使韩国于1974年实现大米自给,之后保持自给有余。另一大成就在于,农民收入的迅速增加。1970年,韩国农户的人均收入是137美元,到1978年,达到649美元,8年增长了4.8倍。在70年代中期,农民人均收入甚至超过市民。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有三方面:一是来自农业收入,如种植经济作物、专业化生产区、合作耕种和售卖等。二是通过创造非农就业机会来提高收入,“新村运动”涉及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建设吸纳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而且项目大多在农闲时候开展,这就减少了农村季节性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和积累。三是政府对粮农进行价格补贴,韩国政府公开宣布要当“愚蠢的商人”,从农民手中高价收购粮食,再低价卖给市民。韩国《文化日报》还指出,长期以来,韩国农民因生活贫困而没有储蓄的习惯,但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到农协金融机构储蓄,每户农民的储蓄额从1971年的4300韩元(时价合12美元),增至1978年的24.5万韩元(时价合500多美元)。
三重领导体制
韩国《时事周刊》指出,“新村运动”的成功,总统、公务员和新村领导人的角色扮演至关重要,因为这三重领导体制必须发挥合力,真正解决问题。毫无疑问,运动发起者朴正熙是韩国历史上广受批评的总统,可正是他对实现韩国农村现代化的热情以及推进“新村运动”的坚定意志,对事业成功起到重要影响。同时,正是朴正熙在视察中发现了庆尚北道清道郡新道里的农民自发整治村庄事迹,并将其作为典范在全国推广,使得“新村运动”更接地气。在朴正熙亲自领导下,运动的行政和民间推进体系得到整顿,通过预算案向农村提供水泥和钢筋等急需物资。他还一直强调人才在“新村运动”中的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向农村输送有才华的领导人,为“新村运动”的发展打下人才基础。当时每月召开的经济动向报告会议上,朴正熙要求全体国务委员和执政党干部参加,每次会议都要讲评“新村运动”的成功案例,总结经验,持续关注“新村运动”的进展。可以说,朴正熙对“新村运动”的最大贡献,莫过于及时发现农村中的成功事例,并能及时总结经验下决心向全国推广,引领“新村运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将国家元首的蓝图落实到基层村庄,就得看公务员“给不给力”。韩国政府实行公务员负责制,内务部课长级以上的公务员负责指导各市、道,市、道的课长级以上公务员负责指导各市、郡,市、郡的课长级以上公务员负责面、洞的工作,公务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邑、面、洞还推行“一个村落一名公务员的负责制”,要求公务员每月至少两次开展实地检查和指导,每逢每月头一天的“新村日”,负责公务员要到村里共同研究新的事业推进计划,工作中始终保持闭合循环。当时公务员本身具备的知识和技术使其在农村的工作中显现出优势,博得农民的信任,通过与当地农民和“新村运动”领导人的经常交流沟通,在农民和政府间架起了桥梁。也就是说,公务员能及时将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递给农村、农户,另一方面又可及时了解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障碍等,总之他们起到了媒介和调整的作用。工作中,韩国政府提前制定了相关规范,以约束公务员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同时又制定激励政策,对在“新村运动”中表现优异的公务员予以晋级等奖励。
而以村庄为单位选出的“新村运动”领导人男女各一名,男性领导人由村庄大会选出或指定,女性领导人则由村庄妇女大会选出的妇女会长担任。政府十分重视对新选出领导人的教育培训,分中央、地方两个层面进行,中央的教育培训在水原的“新村领导人研修院”进行,授课都放在农闲期,男性领导人为期十天,女性领导人为期一周,内容主要包括“新村”精神启发教育、农业技术教育、“新村”建设成功事例、见学等。地方的教育培训对象则包括所有领导人,通常为期一周,内容侧重于激发领导人对建设“新村”的热情,对新生活的向往,培养他们对改变农村现状的意识和工作方法等。
作为“新村运动”真正的“主人”当然是村民。评价“新村”运动成功与否,各项措施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村民的利益都要靠村民的评价,而村民参与的具体途径就是村民大会,村民大会可直接决定或影响“新村”长期发展计划的确立及成果评价、“新村”事业计划的确立及评价、“新村”共同财产的获得与管理、处分等,以及“新村”规约的制定与修订、“新村”领导人的选任与改任、其他与“新村”有关的村民福祉等。通过村民大会,村民既可以分享意见,加强沟通交流,也可以培养、提高村民们“参政议政”的素养,使村民们尽早地向“民主化村民”转变。
值得指出的是,2000年以后,韩国提出“建设共同生活的共同体”的新蓝图,大力推进“第二次新村运动”,将其作为“韩国创造”品牌推向全世界。2003年起,菲律宾、刚果(金)、蒙古、中国、越南、阿富汗、乌干达、缅甸等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纷纷派团前往韩国学习借鉴。2009年开始,韩国发起开发援助工作,向发展中国家农村传授经济发展经验,行政安全部从2009年到2019年面向70个国家约3500人实施“新村领导人”培训,支持19个国家60个示范村建设。2013年“新村运动”档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2014年起,“地球村新村”领导大会召开,2016年世界“新村运动”组织网络“新村运动全球联盟”(sgl)正式成立。“新村运动”开启了国际化路线。2018年,韩国将社会共同体运动、经济共同体运动、文化共同体运动、环境共同体运动、地球村共同体运动作为重点领域推进。通过这些活动,将聚焦家庭新村运动、地区社会新村运动、地球村新村运动领域展开活动,目标是创造夯实国家发展的基础、提高共同体意识,为实现地球村共同繁荣提供韩国样板和力量。
略显式微的根由
从实践看,韩国“新村运动”成就斐然,但仍难掩一些“瑕疵”。运动开展的一半时间里,都是政府主导下的自上而下运动,形式上具有指令性和非民主的性质,因过分强调政府的统筹作用和行政手段,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的依赖性和被动性,而且统筹安排一些内容没有“因地制宜”。受韩国人“急躁的民族性”使然,过分强调实践为主,理论研究滞后,导致很多方面没有前瞻性,整个运动缺乏系统的相关理论基础,导致许多建设项目和发展方向没有前瞻性,造成巨大的社会财富浪费,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新村运动”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没有保持可持续长久的旺盛的生命力。
《时事周刊》指出,更让人诟病的是,随着政权交替,“新村运动”甚至一度沦为政权腐败工具。1979年朴正熙被刺杀后,曾任总统警护室长的全京焕(继任总统全斗焕的弟弟)揽过“新村运动”的实际指挥权,他通过政治手腕当上运动中央本部事务总长。1985-1987年,他又先后担任“新村运动”协会中央本部会长、中央协会中央本部名誉会长兼名誉总裁等职务,七年间彻底将“新村运动”变成自己为所欲为、中饱私囊的大舞台。这一过程中,全斗焕总统成为弟弟的“忠实后盾”。
前总统朴正熙曾在新村运动中建立严密的地方组织体系,向全国宣传政策方向,但也为自己巩固了农村的“铁票仓”。而全京焕不仅利用这些网络谋取自己的利益,而且还借用这些网络发挥政治影响力。全京焕专横最为明显的事件就是“牛肉价格波动”。20世纪80年代初,进口小牛并进行养育销售被认为是韩国最红火的生意,全京焕以“给新村领导人提供小牛转让优惠”为由,向农林水产部施加压力,结果是原定为5万头的小牛进口计划增至7.4万头,结果市场供过于求,曾经高位运行的牛价出现暴跌,而且进口的牛群中还出现了传染病,让农民亏了血本。最后,当总统的哥哥也护不住小弟了,全京焕受到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其贪污了约73亿韩元。1988年,全京焕以逃税、权钱交易等7项罪名被起诉,次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22亿韩元,追加罚款9亿韩元。(注:1992年中韩建交之后,将南朝鲜改称为韩国,本文为了表述方便,统称韩国。)(撰稿 吴健艾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