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企业倒了, 我们的押金怎么办?-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阅读提示:鉴于目前对企业所收取的押金缺乏有力的监管,免押金模式可以很好地防范用户押金损失风险。
撰稿|张 姗
“我半个月前就提交了退押金申请,但至今账户里还没有到收到退款,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得回来。”消费者黄先生最近为了小鸣共享单车押金的事情很是头疼。
11月16日,随着小蓝单车ceo李刚在公开声明中的那句“我们战到了最后一刻”,小蓝单车正式宣告黯然退场。自今年6月以来,悟空单车、小鸣单车、酷奇单车等共享单车的相继倒闭,让共享单车行业步入了冬季,在为这些命途多舛的共享单车喟然长叹的同时,押金能否顺利退已然成为目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
“小鸣单车的押金退不回来了。”这个消息在共享单车用户群体中广泛扩散开来,造成了大量用户的担忧。
今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其中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保守估计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到1.06亿,按用户平均99元-199元的押金估算,整个共享单车行业的押金总数已超过百亿元。而据芝麻信用提供的数据,粗略统计造成用户押金损失已经达到10多亿元。
押金难退,正成为共享出行市场逐步完成大洗牌下困扰用户的最棘手的问题。
押金难退 消费者蒙受损失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彦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从破产法角度看,即使共享单车公司破产,押金不应列入破产财产,而应返还给消费者。根据公司法规定,当一个企业进入清算或者破产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对于员工,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益,但消费者主张权利的程序会比较复杂,成本比较高。
“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主要是合同关系,如果因为企业倒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认为是普通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但就押金而言,理论上其所有权属于用户,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不应当被认为破产财产,应当由用户取回,但在实践中,押金作为动产货币,与一般流通货币混同,无法识别或者区分的话,用户主张取回权就很难得到支持,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刘春彦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又有媒体曝出摩拜和ofo小黄车“挪用用户60亿押金填补缺口”的消息,虽然得到两家企业的迅速否认,但这些传闻足以表明押金问题已经让共享单车消费者感到非常不安。
针对外界的质疑和担忧,ofo方面向《新民周刊》表示,当前ofo运营状况良好,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以用户用车收入为主,平均不到三个月就收回成本,现在已经在部分地区实现盈亏平衡。在押金安全方面,ofo作为国内首个进行押金托管的共享单车平台,对于押金一贯坚持“专款专管”。今年上半年,ofo和中信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委托中信银行托管用户押金,能够充分保障用户的押金安全。
共享押金所有权到底属于谁
共享单车企业为预防用户损坏、偷盗自行车等不良行为,对租赁业务收取一定押金,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关键在于其是如何收取和使用押金。所以,共享单车的押金到底是什么由来,它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呢?
刘春彦教授介绍说,押金在我国现有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其含义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实际上,共享单车使用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所使用的共享单车是否损坏,共享单车公司是无法知悉的,亦即,共享单车公司无法行使扣除押金的权利,特别是在消费者没有实际使用单车时,消费者并没有占有单车,而共享单车公司仍然占有了押金,此时收取的押金没有任何的法律或者约定的依据,因此,所谓的共享单车的押金显然不是押金,只不过是借用了传统的“押金”的词,装了自己的私活,即融资行为。
用户与单车公司不是简单的“一对一”交易,而是“一对多”的交易模式。往往一辆单车对应多个用户,也对应多个押金交易。刘春彦说,往往一旦变成了“一对多”的交易模式,收取押金就会形成资金池,拥有了金融属性,这时候就必须要由政府进行监督,因为具有金融属性的共享单车公司的经营行为若缺乏相关政府监管,或许就会造成一种市场失灵,因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讲更大的风险由此产生。
虽然每个用户缴纳的押金只有几百,但大量用户押金累计起来就能让企业迅速形成几十亿元的资金池,有了这个资金池,共享单车企业就可以去投资生利。
对于如此庞大的资金池到底属于谁以及如何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用户押金不是借款,和单车平台公司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押金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用户,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从法律角度看,这个巨大的资金池是属于用户的,共享单车企业实际上是在替用户管理资金;从金融角度看,这种操作方式可以被看作一种新的货币市场基金模式。用户押金必须集中放到第三方独立的账户上按照相关的金融法规等要求由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平台公司不得挪用。
“押金在没有监管的背景下完全被平台公司挪用,这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严重的甚至已经构成了犯罪,用户可以联合起来去报案,检察院应该介入调查。”黄少卿说。
政府对共享单车押金的监管
随着共享单车公司越来越多,政府进行监管的迫切性就越大。已有公司宣布进入市场,不收取押金。谈到政府对共享单车的监管问题,刘春彦教授表示,市场竞争的结果可能迫使收取押金的共享单车公司出局。一旦有共享单车公司出局,即意味着经营失败。一旦失败,消费者支付的押金就面临不能退回。因此,政府应当立即作为,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因经营者失败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早在今年4月,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也出台了全国单车新规,明确规定要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保证用户的押金安全,“即租即押,即退即还”。明确要求“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然而,这些规定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针对企业的这种“懒散”行为,刘春彦教授表示,现行规定的强制性较低,对企业违规的具体责任承担规定不明确,主要依赖于企业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如果企业不自觉遵守,监管部门很难对企业采取有利的处罚措施。
他建议尽早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设立企业违规的具体处罚措施;明确共享单车押金退还流程和时间限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押金退还,严格规范押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共享单车平台与个人征信系统连接,鼓励支持用信用模式替代押金。
针对下半年以来多家共享单车相继倒闭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再次作出回应。1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密切关注跟踪有关情况,表示会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相关风险。同时会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自行车制造企业等进行调研,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好的办法是投诉和诉讼?
那么,作为普通用户,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该如何维护?
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王越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用户与共享单车企业之间本质是关于共享单车的租赁合同关系,押金是主合同即租赁合同中创设的担保合同,在用户结束单车使用时,租赁合同作为主合同结束,那么担保合同也应随之结束,如对押金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在用户申请退还押金后,押金应当按约定时间退还。关于押金退还问题,用户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一是与共享单车企业协商沟通,二是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申请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和申诉,三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很多网友戏谑要上街搬自行车,甚至有人真的在某二手网站上转卖小鸣单车这种现象,王越律师说,用户缴纳押金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创设的“担保关系”,与租赁关系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符合“留置权”的行使条件。用户押金无法退还所造成的不悦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搬车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用户擅自搬走单车,将构成侵权,需对共享单车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用户理性、合法维权。
刘春彦教授也表示,从法律上,共享单车属于共享单车公司的财产。消费者享有要求共享单车公司返还押金的权利,这是债权请求权。只能向债务人共享单车公司直接主张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通过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后共享单车公司没有货币资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不足时,可以要求法院拍卖共享单车所得价款实现,也可以通过协议将共享单车折价给消费者。但是消费者是无权直接上街搬车的。
“信用解锁”时代免押金模式成趋势
今年3月16日,ofo小黄车宣布与芝麻信用达成战略合作项目,开启了共享单车的免押金模式。凡芝麻信用达到650分以上的上海地区用户,均可以免去99元押金,免费享受ofo的骑行服务。据悉,目前这一项目已覆盖至全国,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25座城市均已开启芝麻信用免押金服务。
ofo上海地区公关马怡冰告诉记者,ofo针对校园用户即老师和学生群体也实行了免押金政策。她认为,免押金政策给小黄车的用户黏性和新客增长带去了有效增益。新客方面,打消了押金疑虑,将潜在用户有效转化成使用者,而这部分高信用值用户本身也提升了小黄车用户的整体品质。
王越律师认为,当今社会,信用逐渐成为人的第二身份,信用缺失或者信用不良对个人的社会生活有很大影响,用信用模式替代押金,符合当今社会信用当先的主旋律,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次,共享单车的经营本质还是租赁,其盈利基础在于租金的收取,而不是通过收取押金进行变相融资。此外,鉴于目前对企业所收取的押金缺乏有力的监管,他认为免押金模式可以很好地防范用户押金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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