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 引发全球女性的不安-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阅读提示:不断教育受害人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不如更多地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从文化、从心理源头上,消除性别优越感,消除性攻击带来的成就感,才能从源头上降低对妇女的犯罪率。
撰稿|陈 岚
章莹颖,访美学者,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失踪。
在众多的女性被绑架、侵害案件里,章莹颖格外引人关注,高学历、高智商和高警惕性的她,居然也会在光天化日下被绑架,引爆了国际舆论,也引爆了更多女性心中的不安。
过去,在女性失踪或被性侵案中,总有人会有意无意地聚焦到女性受害人身上,去放大受害人的“不当”,“她穿着太暴露了” “她不该喝那么多酒” “她不该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方”“她不该进入那个屋子”“她不该和他举止亲密”……
而章莹颖不具备其上的任何一条所谓的“不当”,可谓是最没有瑕疵的受害人。甚至在她走上那辆车时,背包都是抱在胸前的。绑架她的人,蓄谋已久。可以说,即使她那天没有上车,也会在其他地点遇害。一个心理变态的性狩猎者,已经锁定她为目标了。
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男性,在潜意识中,将女性视为自己的猎物。一旦有机会,他们会听从本能发起攻击——而如章案中的恶魔,则是处心积虑地画地为牢,追踪捕捉猎物。
在揭示暗网一般的黑暗之前,刑警朋友提供给我一些数据。强奸、绑架、被谋杀、被贩卖的受害人,近90%是女性。
而事实上,如果你有一个女儿,最好很早就清醒,和章莹颖一样,可能会在若干个拐角被捕食者盯上。
在文明国家的道路上狂奔了不过区区一百年,妇女获得选举权也不过是百年,人们就忘记了一个曾经持续很多年的历史,至少在文明表层被忘记了:女性是猎物,曾经广泛地被男性猎取、买卖、囚禁和强奸。
仅仅是一百五十年前,没有保护的一个妇女,单独在这个星球的任何一座城市行走,都可能会失踪、被绑架,之后就是被贩卖或囚禁杀害,她们被囚或杀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她是女性,能够满足生殖与性,以及与此有关繁衍出的周边的一切变态欲望。
妇女能够独自旅行,在历史的长河里,不过是昨天。
一个章莹颖在成长为章莹颖之前,可能还会遭遇到哪些心理变态的罪犯?
第一个拐角——儿童性侵者
美国曾经有过调查,约33%的成年女性在调查中透露,自己在未成年前曾被性侵。这是在美国,美国的儿童保护体系相当先进,美国监护人预防儿童性侵发生的理念深入人心,甚至已经形成一种社会文化,仍然有在社会中占比高达33%以上的受害者。
而东南亚文化中,碍于面子也好,意识不足也好,对于儿童被性侵这样的预防知识,成年人多采取鸵鸟政策,不听、不谈也不信。等出事了才震惊地说:哎呀,还有这样的禽兽啊?
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把儿童性教育提上正式课程,而性教育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可以怎么样保护自己。
上周,网络上一则消息热传,一位女童在地铁车厢里三次被邻座偷摸,却毫无反应,乘客拍下,其母亲赶来,女童才知道这样的猥亵行为是对自己的侵害:“我不知道他这是在干什么。”孩子说。
而同期的另一则四川新闻则显示了更多的危险,11岁女童在地铁站里玩耍,被陌生人在众目睽睽下猥亵,直到路过的市民挺身制止——而这条新闻的后续则是,女童的母亲觉得很后怕,决定——尽快将孩子送回江西老家。难道送回江西老家,就不会遭遇性侵害了吗?!
6100多万的留守儿童,由于爷爷奶奶辈的预防性侵害意识更加薄弱,而在乡村散养生活中,脱离监护简直是生活常态,他们更容易成为被歹徒捕猎的对象。
甚至,监护人本身,也可能是加害者。广州地区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儿童性侵案件中,约80%是亲人和熟人加害。而在这些案件中,要说服其他相关监护人,孩子可能会被“亲父/继父/叔叔/姑父/伯伯/爷爷”等人性侵,几乎无一例外遭到强烈否认。
我在2015年曾经救助广西被性侵的一位7岁女童“琪琪”,父母离婚后她跟了奶奶,她只有两种生活环境可以选择,一种是跟着奶奶在橡胶园打工,一种是跟着姑姑在家乡做留守儿童。琪琪当了留守儿童。不久之后,就遭遇姑父的暴力强奸,包括头部在内全身多处骨折。而她的姑姑,在面对我的访问时,十分平静地说:“我老公这个人平时真的很好的,我们真的没办法相信是他做的。”而孩子奶奶则认为:“女儿是不可能离婚了,她还有两个孩子呢,离婚了怎么生活?”她强烈希望被抓的女婿能尽快出狱。
第二个拐角:用爱之名的诱奸少女
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在还是未成年人时,被所谓名师性侵。在父母和老师的眼皮底下,她被“名师”以辅导为名,一次次公然带走。当她悄悄向父母暗示:“我们家好像什么教育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她母亲惊讶而回避地回答:“性教育?那是给需要性的人唉。”她母亲的回答隐含了两个很糟糕的前提,前提之一是,性是不好的,有需要就是坏(女)人,前提之二,这样的事,提都不要提,性教育本身就是无稽之谈。一句话,折射出孩子在家庭中的处境,她完全会了解,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不会由父母处得到解救也不会得到理解同情。自己一旦透露或公开被性侵的事,只会给家里添麻烦,并且让世界知道自己已经“污秽”“不完美”。
性犯罪者之所以实施对女性的性攻击,除了泄欲,更多的是要实施控制、侮辱和彰显主权。某些意识让他们相信,只要对一个女性实施了性攻击,就达成了对她的“占有”,就将这具“器皿”打上了自己的专属烙印。林奕含很长时间走不出阴影,与这样的意识有关。她确信自己肮脏污浊,“光鲜的外皮下包裹着腐烂的心”,被性侵被诱奸的经历,是未成年的她无法处理消化的,而家庭和社会给她的意志则认定,一旦被老师“上过”,自己就失去了价值,失去了自尊,失去了生存生活的其他意义。这恰恰也是许多性犯罪者的攻击动机。
与章莹颖案同时刷屏的另外一件案子,是十六岁少女姚某易被同学王某强奸杀害案。照片上的姚美丽出众,虽然才十六岁,已经有倾国倾城的气质,她还是一位品学兼优生,却在深夜被同学王某骗到了无人教室,暴力性侵后杀害。
少女姚某的被害与章莹颖案非常相似,在加害人眼里,魅力出众。姚某处心积虑地寻找机会去猎取她,用强奸和谋杀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永久占有。加害人在学校里都被认为“是个好人”,“不敢相信是他做的”。
绑架章莹颖的罪犯认为人生最大的渴望就是拥有一个可以任意被奴役、伤害的亚洲女奴。他的变态心理动机,发源于他心中的性满足模式,不是平等的、不是利他或者互利的,而是唯我的、予取予求、绝对控制甚至任意宰割的。他是个心理变态的罪犯无疑,但有着类似于他的渴望在两性关系里进入帝王模式的男性,和希望在两性关系里处于帝王宠妃(奴隶)模式的女性,又有多少呢——从宫斗剧、帝王剧有多受欢迎就知道了。他们正在彼此喂养,并合谋着一场又一场的囚禁/虐待/谋杀/吞噬,章案的罪犯,只是把这些文化投影变成了现实而已。
如果把章和姚的经历放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忍不住让人唏嘘:一个女孩要绕过多少险滩,才能平安抵达家园?一只白鸽要躲过多少猎枪,才能飞上自由蓝天?
第三个拐角,章莹颖遭遇的陷阱式诱捕
章莹颖案情未明之前,就有刑侦专家指出,虽然众多线索都认为她只是随机上了一辆街头的车,但根据同学、老师和家人对章的描述,她是一个警惕性很高的人,绝对不会随意上陌生人的车,极有可能她和绑架者有过交集。而事实证明,绑架者确实和她是一个学校的,迷恋亚洲色情文化制品,透过网络在学习绑架、虐待等教程,早已经将绑架章莹颖列入计划。章遇害后,他参加追思会,独自站在人群外面,有如在欣赏自己的杰作,并且已经在寻觅下一个受害人。
这样的绑架、性侵,受害人几乎无法防御。
无论一个人怎么样提高警惕,在熟人社交当中,都无法避开陷阱。即便不会遇上章式的变态冷血罪犯,蓄谋已久的普通性侵害通常也防不胜防。而加害者突然爆发的犯罪冲动,也无法预知。
2016年,美国一个被性侵少女的自白长文在互联网被广泛传播。
她和朋友聚会,喝多了。被同校男生挟制到酒吧外的垃圾桶附近,强行侵害。她自己几乎不省人事。而性侵者的父亲则对法官说:“我儿子是一个优秀的青年,他不应该为仅仅是(插入那个女孩体内)二十秒付出牢狱代价。”而法官最终竟然判决这样的罪犯缓刑,并认为受害人也有一定过错。女孩撰写了长文,讲述自己内心的伤痛,她的创伤是多重的,第一重是被暴力性侵,第二重则是被指责自己对自己遭受性侵负有责任,第三重是罪犯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她满怀伤痛写道:“我喝醉了酒不是一个陌生人可以撕开我的衣服,任意进入我体内的理由。”
是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她的任何生活方式,都不是别人可以入侵另一个人身体边界的理由。
但对于那些狩猎者的罪犯而言,任何事都会成为他们的动机和理由。甚至更多时候,他们根本都不需要理由,就向受害人、向这个世界倾泻出满满的恶意。
危险的性别优越感
我们能怎么办呢?
江湖险恶,风高浪急,我们能怎么办?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该怎么保护她平安长大?并且送给她祝福,加持给她力量,让她永远不会遭遇章莹颖式的悲剧?
我们首先要形成一个社会共识——性侵害就是性侵害,对任何人身边边界的侵害,都是犯罪,任何理由都毫无意义。把目光从受害人的行为上收回来,不管别人喝醉还是迷路,都不是她该被伤害的理由,这样的讨论,甚至都不该发生。美国相关法案就规定了,强奸案受害人的私人生活,不在法庭讨论之列,就是为了避免借庭审之机,对受害人进行二次羞辱和伤害,也避免这样的乌贼战术,让受害人失去继续寻求公义的勇气。
在这样的共识基础上,教会自己的孩子,安全意识,身体边界。不仅仅是教育女童安全保护,更要教育男童尊重女性。
一个家长在听我的儿童保护课后,拍着胸口对我说:“还好还好,我们家是男孩子,不会吃这样的亏。”他的脸上甚至有一点点沾沾自喜,而这个表情,恰恰是太多男童家长的误区。
误区之一,是男童一样也可能遭受性侵害。恋童癖对男童下手的比比皆是,而男童受到伤害,往往更隐秘难以察觉,创伤却是终身,有些男孩,甚至有可能因此改变自己的性取向。
误区之二,认为自己的孩子有性别优势,其实就是默许自己孩子将来可以成为狩猎者。还是这个家长,得意洋洋地跟我说:“我会教育我家孩子的,早恋什么的千万别闹出人命。”他觉得自己的俏皮话很有意思,而事实上,在前文提到的姚某的案件里,那个强奸杀人的17岁凶手,就是在这样的宠溺中长大,也充满了性别优越感。直到法庭已经判决强奸杀人的事实,他的母亲还坚持对外声称,她的儿子没有强奸,两人是恋爱关系,女孩和他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也许,在她心目中,她儿子是全天下最富有魅力的王子,是个女孩都应该迷得神魂颠倒,摇着尾巴上来才对,怎么会劳动她儿子去强奸呢?——我这么优秀——你居然不臣服于我——我就要毁掉你——这恰恰是她儿子在求爱遇挫后才会用暴力攻击的心理模式啊!
对于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已经有太多太多的课程,太多太多的忠告。
但我以为,不断教育受害人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不如更多地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从文化、从心理源头上,消除性别优越感,消除性攻击带来的成就感,才能从源头上降低对妇女的犯罪率,章莹颖无论走在伊利诺伊还是北上广的街头,才是真正安全的。
链接:预防被失踪,我们能怎么办?
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单身出门,更要小心谨慎,而绑架者的目的无非就是谋财害命、特殊癖好、报复社会等,因此,学两招自保,很有必要。
1、 单独出门一定要提前至少向一位家人或朋友说明和谁见面、自己的去处、计划回家的时间,并及时向家人朋友报平安;
2、 夜间尽量不要在人少、偏僻的地方行走;
3、 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
4、 被不那么熟悉的人邀约时需要理性分析并学会拒绝,如果一定要求面谈,尽量不要单独赴约。提高警惕,财不外露,色不外流。